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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专栏] 关于成立天安公司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3-07-31 21:39:08 作者: 点击量:1190
公司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
根据建工集团党委的部署要求,为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刘海鸣 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任汉涛 总经理
二、办公室组成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绪刚、李金祥
办公室成员:王霈霖、李英杰、朱庆、润文忠、魏毅、武蓉、汪再建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天安公司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活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认真落实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教育实践互动各环节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4、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
5、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信息交流,并利用天安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
6、加强与集团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和情况汇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7、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部署和各环节的工作总结。
8、收集汇总群众的反映和投诉,批转相关部门处理。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