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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推行党员佩戴党徽上岗

时间:2015-07-12 08:39:05  作者:  点击量:1237

根据市委组织部、国资两委以及集团党委“关于推行党员佩戴党徽上岗”的要求,公司党委决定在全公司推行党员佩戴党徽上岗,有效促进了党员“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

公司党委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在职党员均要求佩戴党徽。佩戴党徽应当严肃、庄重。党徽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二是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佩戴党徽工作,通过发放并佩戴党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激励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树立良好形象;三是各党总支(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增强佩戴党徽的自觉性,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激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特别是各项目部的党员,要把佩戴党徽上岗、亮明党员身份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公司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