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经李克强总理签批, 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